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09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公安部直属的普通高等学校。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从业人员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其他人员。
第三条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第四条 2009年成人招生所设专业为:法学专升本(夜大学);治安学专升本(函授、直属);法学专升本(函授、社招)。本校的成人高等教育有夜大学、函授等学习形式,为业余时间学习,实行自学为主,面授为辅的授课形式。
第五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制2年半,实行学年学期制。其中夜大学学习的面授、辅导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周三的晚上和周六上午,专科起点本科(函授,直属)上课时间为周六、周日全天;上课地点分别为:专科起点升本科法学专业在西城区木樨地南里甲一号;专科起点本科治安学专业在朝阳区惠新北里10号市直工委党校。
第六条 报考本校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民法,均不考专业课。
第七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招生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
第八条 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九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由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调剂录取的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30人开班的专业将予以停办,已上线考生由招生院校负责遗留问题处理。
第十条 招生范围注明为直属的只招收在职警察 ,招生范围为直社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第十一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按学习形式、层次确定。专升本法学专业夜大学、治安学专业函授学习每人每学年学费1600元(不含教材费)。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十四条 本校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甲一号,邮政编码:100038。校内办公地址:校医院四楼。咨询电话:83903177、83903178。学校网址:www.cppsu.edu.cn。电子邮箱:cppsucz@sina.com。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本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